
圣基茨和尼维斯投资入籍计划(St. Kitts & Nevis Citizenship by Investment)始于1984年,是全球最早立法设立的投资入籍项目之一。
美国经济担保与联合担保人项目旨在确保移民申请者不会成为公共负担。根据相关规定,担保人需具备足够的经济能力,其收入需达到联邦贫困线的125%以上。
B-1/B-2属于美国“访客签证(Visitor Visa)”,用于短期、临时目的入境美国:B-1侧重商务访问,B-2侧重旅游、探亲访友或就医;很多申请人会获签为组合签证B-1/B-2。
K-1签证是一种面向“美国公民的外国未婚夫(妻)”的非移民签证路径。获签后,受益人可进入美国,与担保的美国公民在入境后90天内完成合法结婚。
J-1是美国“交流访问者(Exchange Visitor)”非移民签证类别,面向获批参加美国国务院指定交流项目的人士。常见适用人群包括访问学者、研究人员、教授、短期学者、实习/培训等
L-2是L类非移民签证的家属类别,适用于L-1A(跨国高管/经理)或L-1B(专业知识员工)主申请人的配偶及未婚未满21周岁的子女。
美国公司与海外公司需要存在USCIS认可的合格关联关系(如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关联公司等)。
L-1A是美国L类非移民工作签证的一种,适用于跨国公司将其海外机构的高管(Executive)或经理(Manager)调派到美国的关联公司工作。
O-1是美国临时(非移民)工作签证类别,面向在特定领域具备“杰出能力/成就”的外籍人士,用于在美国从事与其杰出能力相关的工作。
P类签证是美国临时(非移民)工作签证类别之一,适用于特定的运动、演艺与文化交流活动。申请通常由美国雇主、美国赞助机构或美国代理人(Agent)向USCIS递交Form I-1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