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B1-美国移民签证是基于就业的EB-1绿卡的子类别,分配给在其努力领域处于领先地位的个人。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领域处于领先地位,并在其努力的领域具有非凡能力的个人可能有资格根据EB1-A类别获得美国永久居留权。符合该签证类别的个人不需要获得工作,这使他们比EB-2(EB-2NIW签证申请人不同)申请人更有优势。

USCIS要求:EB1-A优秀外国人、EB1-B优秀教授、研究人员、EB-2优秀外国人两步分析。临时指南规定,USCIS评审团应以两部分方法评估EB1-A、B和EB-2申请。
第一部分:
裁决者必须确定受益人是否提交了符合USCIS规则所要求的美国移民分类标准的证据。
以EB1-A为例:比如EB1-一个能力非凡的外国人的申请,必须包括一个国际公认的重大奖项的证据,比如诺贝尔奖,或者至少三类证据规则中列出的10类。在确定申请人是否赢得了重大奖项(非常不寻常)或获得了至少三种列出的证据时,评估员将查看提供的证据,以确定符合多少证据要求。在确定至少三个证据分支或主要证据分支得到满足后,法官可以进行第二步。

第二部分:
评估员必须综合考虑所有提交的证据,以确定该外国国民是否达到该类别所要求的专业知识水平。在这个阶段,评估员评估所有的证据,通过大量积累的证据来确定I-140受益人是否符合这个美国移民类别的一般定义。

以EB1-A为例:比如EB1-A案件的评估员,必须判断美国移民申请人整体上是否处于其工作领域的最高水平。在作出这一决定时,证据的质量,如判断责任是否在内部,是否引用了学术文章(如果与专业有关),是最终案件决定中适当的考虑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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